2024-07-01 11:05
黃姓男子受雇於廢棄處理場,他在處理外包商發包的空軍廢品分類工程時,因彈射座椅的推進火箭爆炸,導致他的全身25%表面積炸傷,左手的拇指及食指也被截肢。黃男認為包括空軍司令部在內的5個軍方單位都有疏失,求償560萬元,一審認定提告太晚判免賠,二審認定是空軍官校疏未清點、拆除爆材才導致意外,判空軍官校賠償374萬元。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無誤,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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