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03 16:33
以王姓男子為首的販毒集團,利用桃園市平鎮區某檳榔攤為掩護,涉嫌製造及販賣內含依托咪酯等毒品成分的電子菸彈(俗稱喪屍菸彈),再販售給買家,桃園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王男及集團成員共4人,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製造、販賣第三級毒品等罪,依法提起公訴,並具體請求法院量處5年及4年不等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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