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2 17:53
經濟部產發署今(12)日表示,為因應經濟情勢變化、不同地區需求及提升制度彈性,推動修正「特定工廠登記辦法」第5條及第17條,增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遭逢重大經濟變故、重大天然災害或其他特殊情事時,得提出一定期間內之雙金優惠或調整方案,報請經濟部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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