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增修《工會法》「廠場」規定 強化保障勞工團結權
2025-03-13 14:06
因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7號判決宣示,「工會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項及第2項有關「廠場」定義與成立要件規範雖無牴觸《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但因無《工會法》明確授權而牴觸《憲法》法律保留原則。為符合憲法法庭判決宣示之意旨,完善《工會法》有關「廠場」規範,勞動部今(3/13)日於行政院院會中報告擬具工會法第6條之1、第7條修正條文草案。行政院長卓榮泰裁示,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勞動部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