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9 07:00
前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因掏空公司127億元,被依《保險法》等罪判27年確定,去年底因病保外就醫。他的EMBA同學吳曉雲被認定是共犯,一審於2023年6月重判吳8年半,但上訴高院後竟大逆轉。吳去(2024)年先後聲請換掉審判長宋松璟、邱忠義獲准,第三組合議庭後接手後大逆轉,改認定她只是「幫助犯」,日前輕判2年、緩刑5年,另支付公庫200萬元、240小時的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
2024-01-24 20:41
前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涉掏空公司127億元,被依《保險法》等多罪判27年確定,正入獄服刑。鄧文聰的EMBA同學、曾任瑞士EFG Bank AG香港分行擔任客戶關係部經理的吳曉雲被認定為共犯,去年遭台北地院判8年6月,全案上訴高院後,吳主張,合議庭審判長宋松璟7年多前擔任鄧文聰上訴案的受命法官,以審判有偏頗疑慮為由向高院聲請迴避,高院審酌後裁准。可抗告。
2021-11-01 09:27
2021-08-05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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