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3 16:18
「非營利醫院,不得以非營利之名,行集團化運作之實。」 這是 2018 年《醫療法》修正案(俗稱長庚條款)三讀通過後,法律對所有財團法人醫院劃下的紅線。但當這道紅線畫向擁有百年宣教歷史、每年上繳數億元「負擔金」給總會的宗教體系醫院時,我們看見的是制度的進步,還是信仰治理的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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