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仲介國人赴中國器官移植 彰檢起訴集團5人求重刑
2024-11-25 14:43
曾在彰化縣某醫院器官移植中心任職的陳姓醫師,任職期間涉嫌與長年從事兩岸器官移植服務、地下通匯業者合謀,仲介至少10位國人前往中國進行器官移植,並收取高額的費用,總計不法所得達2037萬元,而多數病患在器官移植後的存活時間僅有2、3年,甚至有病患因器官移植失敗而不治或回國後一周內即過世,彰化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陳姓醫師涉犯《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求處6年徒刑,其餘4名被告各求應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並沒收全部不法所得合計203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