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保法8月上路防範「偵察行為」窺探軍事營區演訓 營外拍攝須當心
2025-08-02 12:27
為持續加強軍事營區安全保密,國防部推動《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簡稱「營保法」),從昨天(8/01)起正式實施,針對營區內、多處軍民合用機場內的軍事設施進行拍攝,一旦被認定為「涉及偵察行為」將面臨3萬至15萬元的罰鍰。至於未來例如漢光演習等軍事演訓練場域,若經通報管制,於演習或訓練期間,也視為軍事營區,也不得任意拍攝。至於於營區外、演訓期間,拍攝戰機在空中飛行、戰車在公路上行進、軍艦在軍港外航行等,未涉偵察行為者則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