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6 08:50
在台灣開公司的3名老闆胡可兆、王耞禕、林明宏,8年前看准淘寶網在台灣的商機,與中國的業者合謀,透過「火速科技」網站,協助無支付寶帳戶的台灣民眾進行淘寶網購,違法經營第三方支付及地下匯兌業務,全案經新北地檢署偵查起訴後,法院依違反《銀行法》各處2年徒刑,其中除了林明宏不認罪未獲緩刑,另外2人均獲得緩刑4年宣告。另外掮客黃萬芳則判刑1年7月,緩刑3年。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