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2 16:25
高雄市蘇姓女子駕車上國道,因未繫安全帶遭警方開罰3,000元。蘇女收到罰單後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當天有繫,只是自己胸部太大,「正面繫的話有時候會因為摩擦我胸部,會破皮疼痛,呼吸也會痛」,才會繞過胸部下方,希望撤銷原處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蘇女未能提供醫療證明證實自己無法正確繫安全帶,判決蘇女敗訴。網酸:是多大!
2020-02-25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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