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2 20:44
2021年6月女子小君因腹痛、發燒到台大掛急診,黃姓婦產科住院醫師竟假借測試性反應,對其伸出狼爪,還逼迫「沒有做到高潮的話,結果可能會有影響」,女子察覺有異提告,台北地院判處黃男3年有期徒刑。事發後黃男遭台大記過,轉任職桃園某婦產科,今天(5/12)被肉搜出來後也向婦產科請辭。衛福部指出,先由地方衛生局評估是否懲戒處分,至於是否揭露性犯罪醫療人員身分,由醫事司和保護司研議修法中。
2024-03-05 16:07
陳姓男子受思覺失調症發作影響,懷疑已分手的葉女「用假身分和他交往」、「為性工作者」等,遂用開山刀猛砍葉女,差點將她砍死。一審認為他不定期回診服藥而精障發作,原因出在自己,以「過失原因自由行為」為由未減刑,重判7年6月。二審則根據鑑定人證詞,認定他是因為病識感低落而不服藥,仍符合減刑要件,今天改判6年,刑後入監護處所4年。可上訴。
2023-11-03 18:06
憲法法庭今(11/3)針對醫療法禁止醫師刊登醫療廣告部分,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互相違背,判決違憲,即日起失效;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對此表示,目標在1個月內召集地方衛生局及法律專家開會,針對全部醫事人員刊登醫療廣告訂定出管理原則。
2023-11-03 17:06
一名黃姓醫師多年前在個人臉書描述診所的優勢療法,被認定屬醫療廣告,由於《醫療法》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衛生單位據此裁罰他5萬元。黃打行政訴訟抗罰,前大法官吳陳鐶愛女、時任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法官吳佳樺認為可能違憲,向憲法法庭聲請解釋。憲法法庭認為,該條文牴觸《憲法》言論保障自由,今天宣告部分違憲,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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