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發放振興券刺激內需,圖為縣長徐榛蔚昨到發放現場視察。翻攝徐榛蔚臉書
花蓮縣政府編列10億元預算振興經濟,今(10/12)起發放振興券,可在縣內實體商店消費,期限為明年2月28日,每人3000元。不少領取地點湧現人潮,部分因資料準備不齊導致延誤,其餘大致發放順暢。
花蓮振興券即起在全縣183個地點發放,領取時間有7天,今、明兩天民眾可攜帶通知單、身份證、印章領取,或者14日到18日到各鄉鎮市公所或指定地點領取;不過首日因不熟悉作業流程,出現資料漏寫、沒帶證明文件等狀況,導致拖延流程。
花蓮縣長徐榛蔚一早到各領取地點視察,她說,0403地震影響產業巨大,希望振興券能刺激內需,「花蓮人幫助花蓮人」,預計將發出31萬7000多份,振興券等同現金,可在縣內餐廳、旅宿及實體店面使用,許多店家也推出各項優惠方案。
綜合媒體報導,民眾拿到振興券後多想購買日常用品,例如沙拉油、衛生紙等,也有高中生興高采烈表示,將用來購買觀望已久的球鞋,一領到券下午就去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