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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保員淪「假休息真待命」 林月琴偕幼教工會批國教署、地方政府錯誤解讀勞基法

    2025-08-29 16:07 / 作者 陳怡穎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今(29日)偕同全國幼教產業工會及教保員代表召開記者會。翻攝自臉書
    教保服務人員長期反映工時過長、休息時間形同虛設,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今(8/29)偕同全國幼教產業工會及多名教保員,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控教育部國教署與部分地方政府錯誤解讀勞動部函釋,不但未能保障教保員勞動權益,反而強化剝削,甚至可能淪為職場霸凌的幫兇。

    林月琴表示,依《勞基法》第35條規定,勞工每工作4小時應休息30分鐘。然而教保工作具有高度不可中斷性,勞動部去年已透過「勞動條3字第1130148827號」函釋說明,若教保員因幼兒安全需求無法休息,雇主應重新調整休息時間;若工作已延至下班時間,且無繼續提供勞務之必要,雇主不必再補休,而應給予加班費,或允許教保員提早下班。

    林月琴指出,國教署在今年4月30日將函釋轉發地方政府後,卻未明確指引說明,導致各地教育局「各自解讀」,規範比勞基法更嚴苛。例如規定教保員即使午休時段仍在顧幼兒,也不得提早下班,下班必須「打滿到五點」,甚至公告「不得將休息時間視為提早下班」,做法形同強迫延長工時,實際上是「變相加班」。

    教保員代表直言,同仁在午休時仍得陪伴幼兒、寫聯絡簿、處理家長訊息,根本沒有真正休息;在校外教學時,甚至被要求「自行找30分鐘休息」,完全無視幼兒時間需求和時間安排。另有學校以工時名義,要求教保員固定輪早、輪晚,造成階級化差別待遇,有些甚至被要求「在中午離開校園」,或是申請補修或加班被刁難,形同職場霸凌等,已嚴重影響人力公平分配與幼兒安全。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理事長許文菁也批評,國教署一再將責任推給勞動部,卻拒絕提出具體作法,讓教保員只能「看得到卻吃不到」休息權,已經讓現場出現許多荒謬不公的狀況,這不僅是勞動保障的缺口,更成為壓迫與霸凌的來源。

    林月琴提出2大訴求,要求國教署應拿出誠意、給出明確做法,不能休息就給予補償或縮短工時,或者將待命或受指揮時段依法計入工時;另外要落實勞動部既有解釋,避免讓教保員工時不公變成壓榨或霸凌溫床。

    教育部國教署科長陳鉉淑則回應,已在今年4月函文要求地方政府依法保障教保員權益,並兩度去函勞動部協調;預計10月將與地方政府開會討論,尋求更明確的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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