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南屯區一名女子在1月26日自中國抵台,本應該獨自進行居家隔離14天,卻不顧中央防疫指揮中心的「一人一戶」規定,竟讓醫師男友到住所連續過了兩夜,造成社區疫情傳播風險大增。台中市衛生局今證實該消息,指出根據區公所現場訪查,並調閱監視器後發現,明顯違反防疫規定。
台中市長盧秀燕大罵「可惡至極」,隨後對該名女子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加重處以20萬元的罰鍰;並將該女強制移至集中檢疫所,要求其繼續居檢至2月10日。
由於違反防疫規定被強制到集中檢疫所檢疫者,將無法領取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助,該女得自費每日3000元。自2月4日起算至2月10日共6天、總計1.8萬元的集中檢疫住宿費。
該起嚴重違反防疫規定,台中醫師公會今出面呼籲政府重罰,但無奈指出,現行《特殊傳染病防治法》僅規範居家檢疫者,居檢者的親友若有違規情事並無相關罰則。對此,中央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下午在疫情記者會「默認」,僅表示開罰部分由地方政府處理;但他也提醒大眾,居家檢疫、隔離是嚴肅的事,「不要拿自己健康開玩笑」。
該名醫師自1月30日就被台中市政府要求暫停上班、返家健康自主管理,目前一採陰性,待自主管理7天期至2月5日期滿,二採同樣陰性才可恢復上班,但由於他明知故犯,傳出可能遭任職醫院解職。
這起醫師陪過夜居檢女友事件,是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才爆發,該女1月26日自中國返台後隔天27日就讓男友到住所過夜,28日才離開,當天晚上又讓男友到住所過夜,29日離開,衛生局獲報後查訪,女子回應對方是未婚夫,到住家幫忙打掃,衛生局29日也立刻禁止再有他人進入住所,這名女子必須居檢14天至2月10日期滿。
台灣自1月15日起,入境居家檢疫對象必須在防疫旅宿進行居家檢疫,於家中限「一人一戶」且須填寫切結書;家中若有非居家檢疫者,自1月15日起,無論有無獨立專用房間(含衛浴設備),例如同戶不同樓層或透天可區隔等,仍必須至防疫旅宿進行居家檢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