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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觸泰國《反誹謗法》!美國男子「飯店留負評」挨告,恐吃2年牢飯

    2020-09-29 16:52 / 作者 蔣佩庭




    美國男子「飯店留負評」挨告。(圖片來源/Pixabay)



    美國男子被依《反誹謗法》起訴



    根據《BBC》報導,美國籍男子巴恩斯(Wesley Barnes)在泰國象島(Koh Chang)度假時,帶著自己的酒進入餐廳用餐卻拒絕支付開瓶費,與飯店方發生了口角。雖然,飯店方最後做出了退讓不收取任何費用,巴恩斯仍在旅遊網站上把飯店批評得一文不值



    巴恩斯在不同的旅遊平台上發表評論,指控該飯店不僅實施「現代奴隸制」,其員工的態度還非常差,好像不喜歡任何客人一樣。



    飯店業者認為,巴恩斯的行為嚴重影響商譽且「誹謗行為」恐怕不會結束,所以採取法律途徑。飯店表示:「我們推斷巴恩斯未來還會持續留言,因此為了起到威嚇作用,我們不得不提告。不過,在提起誹謗訴訟前,我們有試圖與他聯繫。」



    泰國《反誹謗法》允許飯店針對不實言論提出告訴,巴恩斯一旦被定罪恐怕得面臨2年有期徒刑以及20萬泰銖罰鍰(約新台幣18萬)。然而,《反誹謗法》至今仍受到許多人質疑,他們認為該法是當地有力人士扼殺言論自由的工具。



    泰國的《冒犯君主罪》



    泰國的《冒犯君主罪》也是充滿爭議的法律之一。該法明文禁止任何人詆毀、羞辱甚至是威脅國王、王后或其法定繼承人及攝政者,違法者一旦罪名確定就會吃上數十年的牢飯甚至是永不見天日。然而,該法卻沒有說何種行為構成詆毀且罪責不清。2015年時,有民眾在社媒平台Facebook上嘲笑泰國國王的愛犬「通丹」遭起訴,最後面臨37年有期徒刑。



    近期,泰國數位經濟與社會部部長Buddhipongse Punnakanta透過警局的科技犯罪部門,要求臉書和推特在15天內撤下數百個發表賭博、色情片、毒品以及嚴重牴觸《冒犯君主罪》的帳戶。



    雖然,Facebook和Twitter已經分別在泰國要求刪除的661個帳戶中,刪除215個和69個,但他們仍被指控未在期限內下架帳戶,遭開罰新台幣18萬元罰鍰,且這些違法內容只要多存在一天,他們就要每日額外繳納4000多元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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