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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購注意!男子「淘」到這款貨連捲2官司 沒賺錢還倒吐35萬

    2025-10-15 18:54 / 作者 陳康宜
    網購要小心別觸法。示意圖。資料照
    高雄一名經營網拍的黃姓男子,2022年12月向中國「淘寶」買了580個印有Apple(蘋果公司)字樣的充電線及電源轉接器,被海關人員揪出是山寨品,不僅全數沒收,因違反《商標法》遭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也被蘋果公司求償,判賠20萬元。

    根據判決書,黃男2022年12月在淘寶購買連接線、電源轉接器共580件,貨品2023年2月抵台,引起關務人員注意,送交Apple指定授權廠商鑑定,確認為仿冒品。

    案經橋頭地院審理,黃男辯稱,指出賣家聲稱是原廠正品,提供的是批發價,進口每個批價加上運費約500元台幣,出售利潤僅50元到80元台幣。

    不過,檢方認為,黃男進口大量商品,竟未向對方確認是否有原廠證明,也未能提出對話紀錄證明說法,違反《商標法》第97條事證明確。

    法官指出,黃男漠視商標權人投注心力建立之商品形象,並對其潛在市場利益造成侵害,有礙公平交易秩序,且間接影響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之國際聲譽,實有不該,除貨品全沒收外,處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仍可上訴。

    不只如此,美商蘋果公司也對黃男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法官以500元作為賠償計算基礎,考量到產品未流入市面,黃男前兩年無收入等原因,認為乘以400倍較為合理,因此判定賠償20萬元。

    此外,提醒網購族的是,財政部關務署「海關緝私案件免處罰標準」,過去針對進口仿冒商品,其貨物完稅價格或出口貨物離岸價格未逾5000元者,免處罰鍰;但今年6月修正新規上路後,無論價格多少,都要處貨價3倍以下罰鍰,並沒入其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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