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立法院將於9月18日開議,民進黨籍蘇震清等4名現任立委仍在押。據悉,辦案團隊早已沙盤推演,認為4人收押是經法院裁准,程序合法無疑,即使逾開議仍羈押依然合法;至於若向法院聲請延押,或是起訴後法院召開移審庭,須由法院斟酌是否向立法院詢問許可。
目前全案共有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及助理共9人收押禁見,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以80萬元交保;也另查出現任立委趙正宇也涉及收賄、涉貪污罪,原以100萬元交保,經抗告發回重裁,台北地院於8月8日裁定收押禁見。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規定,「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憲法第74條之規定,停止適用。」4人押期將屆滿,而立法院將於9月18日開議。
據悉,檢察長周章欽與辦案團隊多次為立委案開專案會議,早已沙盤推演,認為正在收押的4名立委,由於7月底搜索約談時非會期期間,且法院裁定羈押程序合法,所以即使逾立法院下會期開議時間仍然收押,依然合法。
至於如果檢方向法院聲請延押,或是起訴後法院召開移審庭,法官開庭後若認為有羈押之必要,須由法院斟酌是否向立法院詢問許可,而立法院要召開院會或是以任何形式討論決議回覆,由立法院自行決定。
收押立委能否釋放關鍵在立法院態度。(圖/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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