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立院交委會通過成立鏡電視調閱專案小組 NCC:立委過度介入個案 深表遺憾

    2024-03-11 17:13 / 作者 財經中心
    NCC主委陳耀祥。陳品佑攝
    立院交委會今天(3/11)通過決議,譴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藐視國會,以及成立鏡電視申設調閱專案小組,NCC下午回應表示,對於政治力介入過往審議個案,深表遺憾。另針對立委質詢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處分傷害新聞自由,NCC也發生聲明表示,「依法行政,維護台灣新聞自由」。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邀請NCC主委陳耀祥列席報告業務,面對在野立委猛烈抨擊,交通委員會也臨時提案決議譴責嚴重藐視國會,以及成立鏡電視申設調閱專案小組。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砲聲隆隆開到下午一點多散會,NCC在會後發出聲明稿重申,鏡電視公司為民間企業,該會依法審議人民申請案,各項程序及審議期限皆依照相關規定辦理,已竭盡行政調查,對於部分委員過度介入個案,表示遺憾。

    NCC說明,針對鏡電視相關議題,就外界關切及該公司內部檢舉事項,包含與精鏡傳媒公司之財務爭議及人力、系統共用,股東轉讓股份或代持,負責人變更異動頻繁等問題,皆已盡可能進行行政調查。NCC強調,在同類型的申請案中,該會已用最嚴格的審查密度及強度,檢視鏡電視相關案件。

    NCC也表示,積極配合檢調調查相關檢舉案,前立委蔡壁如向法務部檢舉NCC審理鏡電視案涉有不法,檢調機關依法列他字案,未起訴任何當事人,請外界毋須過度解讀。且該檢舉案中,對NCC之指控所使用的部分資料,據報載是當時台北市勞動局長所交付,因涉及刑法洩密罪,對於外界使用違法取得資料,意圖透過刑事偵查及政治介入鏡電視相關案件,NCC表示譴責且無法接受。

    NCC並表示,對於外界透過政治力介入獨立機關個案審議,表達最大遺憾。NCC強調,依照該會組織法第8條第2項規定「本會委員應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對於立院交委會決議譴責該會並成立鏡電視申設調閱專案小組,明顯以政治力介入該會過往審議之個案,該會深表遺憾。

    NCC重申,鏡電視公司內部治理爭議屬私權紛爭,應循司法程序解決,而非透過政治或媒體角力企圖干預。該會將堅守客觀、中立之立場,持續追蹤監理該公司營運狀況及申設附款履行情形。




    財經中心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