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副總統蕭美琴。資料照為參加福和會活動。廖瑞祥攝
爆料公社近期出現一份公文截圖指出,準副總統蕭美琴於今(2024)年3月赴美私人行程、處理駐美時期的家當,並透過外交部要求財政部關務署免私酒查驗。外交部回應,鑒於網路所稱文件來源可疑,並涉及境外變造、偽造與操弄認知作戰的惡意,外交部將與相關機關協調調查。
爆料公社與曾代表新黨參選桃園市立委的游智斌披露,疑似外交部的文件主旨寫著「有關前駐美蕭大使美琴奉調返國海運自用品通關事,請惠予協助,至紉公誼」,內有2頁酒品清單,財政部則回函,同意免付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並免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檢驗。
對此,外交部回應,鑒於網路所稱文件來源可疑,並涉及境外變造、偽造與操弄認知作戰的惡意,外交部將與相關機關協調調查;至於駐外人員於任滿調回國內攜帶自用物品(含自用酒品)相關事宜,均是依照財政部〈
政府派駐國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的規定辦理。
根據〈政府派駐國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菸酒類物品受第3條規範,必須符合〈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11條規定免徵進口稅的品目、數量與金額範圍,包括酒類1公升(不限瓶數),且以年滿18歲之旅客為限;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且以年滿20歲之旅客為限。
另外,上述以外非屬管制進口的行李物品,如在國外即為旅客本人所有,並已使用過,其品目、數量合理,其單件或一組的完稅價格在新台幣1萬元以下,經海關審查認可者,也准予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