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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俊賓提倉儲存放「危險物品」成消防漏洞 卓揆下令跨部會研議補強

    2024-06-13 20:38 / 作者 曹岡陽
    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今天出席行政院會。桃園市府提供
    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今天(6/13)出席行政院會,針對內政部《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討論時提出建議,工廠附屬倉庫以外的倉儲,若存放危險物品,只需記錄不用主動申報,變成消防缺口。行政院長卓榮泰認同蘇俊賓說法,會中裁示將請政務委員邀集經濟部、內政部及環境部等再研議解決。

    蘇俊賓分享桃園市針對過去十年火災分析,表示貯存危險物品的倉儲,絕對是高風險的項目之一,以過去一年發生的53件火災,就有32件並非工廠輔導法所列管需要申報危險物品倉儲,其比例超過6成。依據現有的《消防法》修正案,工廠附屬倉庫以外的倉儲,若存放危險物品,只需記錄卻不用主動申報。

    蘇俊賓指出,被動受檢跟主動申報最大差別,就是失去了勾稽功能,有危險物品的儲存申報資訊,地方政府就可依據申報數據進行風險辨識,對於事先輔導、稽查與一旦發生火災後的火調原因分析、責任釐清都有幫助,很遺憾這次院會並未納入修法。

    蘇俊賓強調,針對上述缺口,桃園市雖已推動《桃園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準備納管這類倉儲,未來自治條例修正通過後第一批納管的「高風險場所」,以運作危險化學物品、低溫倉儲、易燃物質或工廠附屬違章倉庫為優先公告管制對象,預計有近600家納管。如同環境部對於毒化物的管理邏輯一樣,中央統一要求與單一縣市管理,效果還是不同。不論是危險物品或毒性化學物質,常存在跨縣市存放與流向勾稽需求,如僅某縣市執行,則將相當可惜。

    卓榮泰表示,危險物品管理與災防安全有絕對關係,在災害發生或平常的管理都應該加強,因此當場裁示將請政務委員邀集經濟部、內政部及環境部等再研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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