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備詢。廖瑞祥攝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6/19)首日赴立院備詢覆議案,會後他在臉書再度說明行政院提出覆議案的原因。他強調,這次修法把總統在國會進行國情報告改為總統的義務、又必須定期舉行、即問即答,這就是違憲;立法院為自己創設權力侵犯行政權、司法權、監察權,也侵犯國人的基本權利,這就是亂政。
卓榮泰於臉書表示,他來到行政院已經將近一個月,今天有一些話必須跟各位朋友來說明。這段時間除了簽署很多跟民生相關的法案、政策、預算,也有許多訪視行程之外,為什麼行政院要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提出覆議?之前政委林明昕及發言人,已經針對條文內容說明清楚,今天在經過立法院針對覆議案的詢答之後,有一些想法他必須再向國人報告。
卓榮泰指出,第一,總統可以在國會進行國情報告是憲法賦予總統的權力,但這次的修正卻把它改為是總統的義務、又必須定期舉行,並且總統又要依序即時回答立委的詢問,就是所謂的「即問即答」,這就是違憲。
卓榮泰說明,依照我國憲法的規定,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行政院長接受立委質詢,也就是說面對立法院的詢答是他的責任,是行政院院長必須面對的義務,但對總統並不適合採取這種方式,否則憲法的精神蕩然無存,會被嚴重的破壞。所以他必須提出覆議。
卓榮泰續道,第二,立法院為自己創設權力侵犯行政權、司法權、監察權,也侵犯國人的基本權利,這就是亂政,因此他也必須提出覆議。至於若干立委都說,這是立委的職權行使,與行政院無關,行政院怎麼可提出覆議?實際上詳閱新修正的若干條文規定,都載明了與「政府機關、政府人員、部隊、法人、團體及社會上有關係的人員」,有直接的關係。
卓榮泰表示,新通過的修法規定,不僅只要「1個人提案、5位立委連署,經過院會同意」就可以將被質詢的政府人員或者一般民眾處以罰鍰,而且「行為態樣」沒有明確規範,也違反比例原則;所以這次的修法不僅僅是立法院內部的職權行使而已,而是關係到每一個國人都可能面臨的權利侵害。
卓榮泰重申,就算只有與0.1%的人民有關,身為行政院院長他也必須接住每一個人,為每一個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提出覆議。他誠懇的希望,立法院能夠有機會透過民主的程序跟討論,再次審慎的檢視每一條窒礙難行的條文,尊重憲法、嚴守五院體制,不破壞行政權及監察權,尊重司法權及每一位國家主人的基本權利。
卓榮泰強調,立法院各位委員先進,虛偽不實的陳述是每一位政治工作者的人格自殺,他與國人都不會容忍,但他也確信「立法院不是法院」、「立法委員不是執法人員更不是檢察官」,唯有堅定的捍衛行政、立法、司法的權力分立,國家體制才能如常的運作,懇請各位委員先進明察並且支持覆議案、共同維護憲政秩序。
卓榮泰也說,謝謝所有的國人同胞,為人民的基本權利、為國家的憲政體制,發揮正義、公理的力量,一起為覆議案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