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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章排黑條款像「違章建築」 藍黨務人士:黨紀處分規範是約束黨員主要依據

    2024-08-11 01:00 / 作者 周志豪
    國民黨前主席連戰(右)。截自侯友宜臉書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國民黨黨章規定,黨員涉犯貪汙等罪,經法院一審判處有罪者,「應予以先行停止黨權處分」,但立委顏寬恒涉貪一審遭判有罪,卻未遭處分。黨務人士表示,當初黨章放入「排黑條款」,有執政的歷史背景,如今在野應有不同做法。

    至於是否要推動修改黨章,黨務人士直言,黨章修正案要送全代會通過,但一則全代會上很不好討論議案,另外黨章也有點已經變成歷史宣示的文件,現在去修可能反而又會被負面解讀,所以不宜輕易推動修正。

    黨務人士說,現在對黨員黨紀處分規範,會引用由中常會通過的黨紀處分規程做最主要依據。

    黨務人士表示,前黨主席連戰時代為宣示國民黨反黑金,黨章修入一審遭判有罪停權的排黑條款,但當時黨內也有主張,黨章應僅做原則性規範,黨紀處分細節仍應放在黨紀處分規程中,只是當時為彰顯反黑金主張仍修黨章。

    黨務人士說,也因黨章修改門檻高,又具宣示意義,貿然更動不易,後來要放寬很多黨紀處分罰則,只改修屬全部法、專法的黨紀處理規程,如今處分規程已是與時俱進的新法,黨章中黨紀處分的剛性、硬性細節規定反成舊法。

    黨務人士坦言,法理上適用「位階」確實是問題,但黨紀處分細節本來就不應放在黨章,應只做原則規定,處分細項授權黨紀處理規程規範,連戰當時推動黨務改革,特別把排黑條款放在黨章裏,「有點像是違章建築」。

    再從政治現實面,黨務人士說,連戰在黨章放入排黑條款,是以為國民黨可重返執政,才把對官吏高標準要求擴大到所有黨員,但隨時空轉變,國民黨現在嚴格講只剩立院正副院長韓國瑜與江啟臣算官吏,顏寬恒只是民代。

    黨務人士表示,執政時位高權重、責任大,應該從嚴,但國民黨現在沒有執政權,不應將過去從嚴要求具行政權的官員的黨紀標準持續到現在,還以處分官員心態,對在野有段時日的現狀過度拘束,「太嚴格會砸自己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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