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小組於2020年2月間搜證,當時民眾在麥寮鄉後安村抗議風機,時任麥寮鄉長蔡長昆也在現場。最高檢察署提供
雲林縣由於日照條件佳,太陽能板每年可發電1300度,吸引綠能業者達德集團進駐。麥寮鄉前鄉長蔡長昆等人卻發動村民抗爭,藉此向達德集團勒索財務,不法所得400萬元。雲林地檢署偵查終結,20日將蔡長昆、台西鄉前鄉長之夫丁文彬等3人依貪污等罪提起公訴。
雲林地檢署指出,能源局2018年底合法達德集團以子公司名義設置雲林縣離岸風力發電廠籌受許可,並核發陸域風電施工許可,預計要在麥寮設置至少8支、台西鄉至少2支風機。但隔年6、7月間,達德集團因與當地居民回饋金、賠償等問題,頻遭受抗爭,影響到包商施工,達德集團1個月損害超過4300萬元。
檢方指出,蔡長昆、丁文彬及陳姓白手套得知後,蔡男憑著當時擔任鄉長一職,假藉陸域風電案施工導致民眾抗爭的理由,捏造事由發文命令達德集團停工;陳姓白手套則藉機向集團索討管路工程;丁文彬則多次以鄉長之夫身份,向集團員工恐嚇不得施工。
雲檢指出,時任集團董事長王雲怡為此心生畏懼,為避免損害擴大,請時任雲林縣議長沈宗隆出面協調,約蔡長昆等人見面,席間蔡長昆和丁文彬要求以1支風機40萬元計算,麥寮鄉要320萬、台西鄉要80萬元現金利益,不過王雲怡未準備現金,沈宗隆遂指示鍾姓包商替達德集團先支付,再由達德集團下包公司給付給鍾姓包商所經營的公司工程款中回補;而陳姓白手套最終因資格不符未取得工程。
雲檢今年6月偵辦綠能弊案,蔡長昆和陳姓白手套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丁文彬30萬交保。偵查終結後,20日將蔡長昆、陳姓白手套、丁文彬依貪污等罪提起公訴,並移審地院;法院裁定蔡長昆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陳姓白手套1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