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表決通過成立「國家發展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廖瑞祥攝
立法院今(11/22)在藍白人數優勢下,表決通過成立「國家發展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這是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後,首個經院會決議成立的調查委員會。
根據民眾黨團提案內容,有鑑於國發基金近年投資標的逾過半嚴重虧損,如2017年投資如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投資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投資東貝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發基金已淪紓困基金。
民眾黨團指出,如興股份有限公司以造假財報坑殺投資人、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僅涉及官商勾結,還將中國製產品裝設於軍事要塞,國發基金投資弊案一籮筐。
為釐清國發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之原因、是否存有不當外力介入、以及對投資標的所衍生之弊案有無護航放水之行為,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及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等有關機關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提供相關調查資料。必要時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59條之1舉行聽證會。
雖然執政黨團質疑,國發基金在前總統蔡英文時期績效比馬英九還高,調查委員會以不當投資做名稱「未審先判」,但仍不敵在野黨團人數優勢,經過表決,以55票贊成、40票反對,通過該議案。
這也是憲法法庭在10月25日解釋國會改革法案(113年憲判字第9號 )出爐後,首次要透過院會決議,設立調查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