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智菡強調,木可販賣小物屬一般公司的販賣行為。資料照。陳祖傑攝
「戰狼小姐姐」陳智菡因涉嫌從政治獻金中抽取銷售分潤,遭檢調約談。陳智菡昨日(12/18)受訪時則強調,自己確實有收到木可公司的勞務報酬,但不能視之為帶貨抽佣,並強調木可販賣小物屬一般公司的販賣行為。不過,網紅四叉貓就質疑,去年是陳智菡自己說「KP選戰經費自己募」,怎麼1年之後全變了?
據了解,柯文哲在參選總統後,由於須籌措政治獻金,因此採用新「政治網紅」的募資模式。當「小草」們對著他們捐款後,能收到一組「折扣碼」,讓支持者用比一般人便宜的價格,換取KP棒球帽、連帽T恤等競選小物,而這些「網紅」們就能從中抽取銷售分潤。包含陳智菡、台北市議員黃瀞瑩、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都可能因此舉違反《政治獻金法》被列為被告。
陳智菡昨受訪時表示,政治獻金歸政治獻金,木可小物歸木可小物,在選舉後期推出的募款競選小物純粹的商品販賣行為,並非政治獻金。至於被指控抽佣,陳智菡說,她確實有收到木可公司的勞務報酬,但不能視之為帶貨抽佣。她說明,大選期間當然希望提高候選人支持度、好感度以及曝光度,剛好木可公司表示可以提供折扣碼,讓民眾黨粉絲可以用優惠價買柯文哲相關商品。
陳智菡並在臉書補充,表示:「木可公司在去年選舉後期製作了小物販售,屬於商業行為,非政治獻金。」她強調支持者捐給柯文哲、吳欣盈候選人的政治獻金,有另外的專戶收取、支用,政治獻金收支皆需要向監察院申報。她也說到:「木可公司販賣小物屬於一般民間公司的販賣行為。」木可當時邀請台灣民眾黨同仁協助宣傳行銷,她相當願意,因為支持者願意公開穿戴、使用印有logo的競選小物,可以增加候選人的曝光度甚至支持度。另外,木可有提供陳智菡一組「折扣碼」,支持者使用滿額即可有折扣優惠,但她說:「這對我來說就是給支持者的回饋。」木可也從來沒有給她分潤金。
四叉貓則在陳智菡提出反駁並附上截圖,表示陳智菡去年在臉書上販售木可好物時,明明寫著「KP選戰經費自己募」。他說:「下面有粉絲留言詢問怎麼夫妻倆一起露面,陳智菡也是回應她是要『出來募款!』怎麼隔了一年之後,忽然就變成『一般民間公司的販售行為』,還反質疑『商業行為』講成『政治獻金』是偷換概念。」四叉貓想問,從頭到尾都妳自己寫的,這樣也要怪我們?他喊話陳智菡:「不要這麼急著解釋給大家聽,去講給法官聽就好,法官信不信比較重要,反正我是不信啦。」
四叉貓翻出陳智菡去年的臉書文,曾寫「KP選戰經費自己募」。翻攝劉宇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