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陳品佑攝
僑委會駐巴西聖保羅僑教中心人員去(2023)年指控主管張希賢性騷擾,卻遭僑委會吃案、考績吃丙,監察院今(12/19)日公告糾正僑委會。對此,僑委會澄清並沒有吃案問題,考績也並非報復,當事人違規與中資人員密切來往,還協助中資人員違法入境巴拉圭,考績與申訴性騷擾沒有關係。
監察院指出,僑委會在得知駐外人員涉性騷擾時,未依法採取有效糾正措施,後續又以追溯曠職等理由給予被害人2大過處分,有違反禁止申訴報復規定疑慮;即便當事人曾違規曠職,又違法與中資人員密切來往,也不符合比例原則。
針對監察院的糾正,僑委會澄清,去年6月15日於第一時間獲悉任職巴西聖保羅員工乙女疑似遭時任主任張希賢性騷擾,即分別與雙方當事人進行訪談,並責令張希賢減少與乙女對話及業務或私下接觸,兩人獨立工作,乙女不再隸屬張希賢管理,且著手張希賢調職返國程序。
僑委會指出,乙女當時表示接受上述措施並明確表示不提出申訴,乙女爾後卻因得知將通盤檢討駐區人力配置,以公開受性騷擾為手段,目的在於不願接受機關的人事調度安排;事後,乙女對於其調動向考試院保訓會提出申訴已遭駁回。
僑委會回應,至於張希賢性騷擾之懲處僅申誡一次,是依照僑委會聘邀外聘委員與機關人員組成的調查小組綜合乙女與張希賢互動情形建議懲處額度,考績則是根據張希賢工作表現,並考量其懲處後核給。
僑委會指出,乙女考績則是因其有辦理採購未驗收即先行付款,延宕多項工作等具體事由核實評定;乙女主張其考績丙等為因性騷擾申訴而受之不利益處分,已向保訓會提出復審,保訓會認定並無關聯,絕無監察院糾正指出因申訴而遭到不利處分的疑慮。
僑委會進一步指出。乙女駐外期間曠職及未經核准與中資機構人員聯繫交往,是經僑界檢舉、立委質詢並有媒體披露,與乙女性騷擾申訴無關;僑委會是經過謹慎查證屬實,乙女曠職部分超過5日,依考績法核予1大過,僑委會並無裁量權限。
另外與中資人員密切聯繫交往部分,僑委會更指控,兩人並非只是接觸6次,乙女甚至於去年9月試圖聯繫台僑協助中資友人非法入境巴拉圭同行旅遊的離譜行徑,已嚴重損害國家利益,僑委會按乙女違失情節依法懲處,與乙女提出性騷擾間更毫無關係。
僑委會表示,乙女身為駐外人員,應以國家利益為優先,不應對於與中資互動之規定視若無睹;此外,公務員依規定出勤是最基本的原則,乙女曠職明顯有違本分;尤其乙女代表國家服務僑民,舉止動見觀瞻,乙女違反紀律已受僑界反映、媒體報導、立委要求查辦,嚴重影響國家形象。
僑委會強調,為維官箴,僑委會作相當的懲處,絕對經得起檢視;僑委會也呼籲,應提防有心公務員藉口受性騷擾,干擾機關正當管理的不實投機性行為,杜絕僥倖心態,以維機關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