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傳出擬啟動「院際調解權」。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立法院上週五(12/20)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引發綠營強烈不滿。傳出總統賴清德擬在農曆年節前後啟動「院際調解權」,解決紛爭,對此,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表示,「有無要啟動院際調解權,目前沒有討論」,但總統會在合法合憲前提公布法律,也尊重行政院提覆議及民進黨團提出釋憲。據了解,院際調解權確實曾被討論,但現在恐非討論時程。
依《憲法》第44條規定,「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這是行憲以來,歷任總統都尚未行使成功過的權力。
前總統陳水扁甫上任時,因為停建核四爭議,遭在野黨強烈反對,當時陳水扁欲啟動院際調解權,但時任立法院長的王金平不認同,即使後來改為座談會,王金平仍以「回歸民主憲政,落實法治精神」為由,婉拒出席。
前總統馬英九第二任時,因強行審查服貿協議,引爆三一八太陽花學運,馬英九欲召開院際調解會議,王金平以服貿協議是朝野黨團之間的爭議,與憲法規定的院際爭議性質不同,婉拒出席。
現在傳出賴清德也擬啟動院際調解權,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立法院長韓國瑜在農曆年前進行協商,一起坐下來好好談。不過,潘孟安表示,「有無要啟動院際調解權,目前沒有討論」。
據了解,總統府確實曾考量過是否啟動院際調解權,但是是在上週法案尚未強行通過之前,也因此,才有卓榮泰18日主動聯繫韓國瑜協調。但因國民黨內部不同調,朝野也無互信基礎,在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與鷹派藍委強力主導下,《憲訴法》、《財劃法》仍闖關成功。
知情人士透露,法案既已三讀,接下來就是行使各項憲法賦予的救濟手段,「院際調解權」恐已不再討論的時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