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審明年度司法院預算。 胡家銘攝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2/26)審明年度司法院預算,針對派員出國計畫經費、首長特別費等案進行朝野討論。最終,民進黨籍召委鍾佳濱裁示,朝野有共識、不須協商的部分,目前減列數為50萬元、凍結數4974萬元,而保留的預算提案,減列數為1.22億元、凍結數1.58億元。其餘保留送黨團協商。
根據司法院在11月提出的書面報告指出,歲出部分,114年度編列293億4928萬餘元,約占 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1%。
藍委翁曉玲提案指出,鑒於憲法法庭近來的部分裁判與民意相違,或引起政治紛爭,且推動司法改革的重大政策成效不彰,再加上根據歷年民眾對於司法改革的滿意度的未達4成,司法院未能提出具體改革措施,反映出司法院正副院長、秘書長與副秘書長在改革上的行動力與決心不足。
談及114年度司法院關於司法院首長特別費編列219萬元,翁曉玲提案減列109.5萬元、凍結109.5萬元,解凍條件為司法院於2個月內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回應,希望不要凍結與減列,如果凍結或減列,首長仍會自行支出。在場立委提議,如果討論無共識,本案就保留送黨團協商。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立委要求提供資料那就提供,只是好像從來沒有針對一個憲法機關的首長特別費,要求進行專案報告,且立法院沒有比較大,應互相尊重。她並舉例,「我們也沒有要求立法院長韓國瑜針對特別費使用做專案報告」,因此無法接受,本案保留。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質疑,司法院編列出國考察預算1028萬元,連續3年都去相同國家,根本是複製貼上,但實際卻去了不同的國家。黃國昌表示,鑒於派員出國計畫成效不彰,已淪假考察真旅遊,為避免浪費公帑,減列該預算800萬元。
王梅英則解釋,大法官出國考察預算編列後,常會遇到情勢變更,大法官會去參訪機構是國家層級較高的如憲法法院,以前也有全部談好,機票也買好,因特殊原因被婉拒,這是我國參訪常會碰到的情況。此案經討論後無共識,因此保留。
此外,黃國昌也提案,鑒於司法院國家預算應撙節,辦理司法行政業務有高達3.74億元為業務費,為避免浪費公帑,因此減列該項預算5000萬元。對此,吳思瑤反問理由及比例原則。
歷經5個小時的討論,委員會將所有預算提案審查完畢,吳思瑤請議事人員試算,委員會審查後確定的減列數、預算數,以及保留提案的預算減列數、凍結數。
最終,鍾佳濱裁示,經確定,朝野有共識、不須協商的部分,目前減列數為50萬元、凍結數4974萬元,而保留的預算提案,減列數為1.22億元、凍結數1.58億元。其餘保留送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