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廖瑞祥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遭羈押114天,北檢昨以涉嫌收賄、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等罪起訴求刑28年6月。台北地院今(12/27)凌晨裁定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對此,民眾黨立委黃珊珊稍早在臉書發聲:「阿北回家,這場仗,現在才開始」。
黃珊珊曾在柯文哲台北市長任內擔任副市長,此次柯文哲遭控涉入京華城弊案,黃珊珊也列證人身份遭檢調約談。對於起訴內容,黃珊珊昨天在臉書發文表示,北檢作為證據的項目中,柯文哲主席發给她的簡訊時間是2023年11月間,當時是總統大選期間,同仁討論募款事宜,後來主席簡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他財務也不好」,她當時認知是指對方應該有捐過款,不宜再去勸募,也並沒有後續處理。
黃珊珊談到,北檢起訴書針對2022年的1500萬元行賄的舉證,竟然只有三個理由:第一、2022年威京集團有領現金1600萬,第二、excel表記載1500,第三、時間點在一年後完全無關的簡訊,她強調,起訴書沒有拿出任何行賄事實的人事時地物等相關證據。
黃珊珊質疑,北檢「憑想像就推定1500等於1500萬且是親自交付給柯文哲,更以拼揍推論的方式東拉西扯羅織入罪」,她批評北檢行賄的事實查了四個月,卻只有「某時地」,曾有傳聞市長室、工地現場都查不到,所以只好拿簡訊充數,「四個月了,押人也沒取到供,起訴內容更證明這四個月來每周爆料內容的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