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黃國昌質詢。廖瑞祥攝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貪遭押,民眾黨日前舉行集會聲援。對此,民進黨籍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鍾佳濱,今(1/13)邀相關部會針對「號召民眾上街對抗司法審判者,為妨害司法公正罪之現行犯?」進行專報,引發議論。民眾黨代理主席、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痛批「荒謬」,並質疑,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曾率眾包圍地檢署、關說等,「為何不辦」?法務部長鄭銘謙則表示,人民有集會、言論自由,其中是否犯煽惑他人犯罪等,視情況而定。
曾代表民進黨參選新竹市立委的陽明交通大學科法學院特聘教授、行政院政務顧問林志潔,今也受邀發表意見。林志潔提到,集會遊行固然為基本權利,但對偵審中的個案施加壓力,對司法公正性有很大影響,尤其是對證人或鑑定人而言,各先進法制國家都有規範。
針對此專案報告,黃國昌隨即怒轟荒謬、可笑且愚蠢。他談及,司法院的結論是「『號召民眾上街對抗司法審判者』除有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相關法律的情形外,應受憲法保障。」他說:「釘孤枝號召的人就是我,歡迎檢警調開始偵辦他,他究竟犯了什麼法律規定?他歡迎檢警大規模辦理刑事調查」。
接著,黃國昌話舉2016年,司法官學院院長吳巡龍也曾到最高法院抗議,並詢問法務部長是否違法?他續指出,2008年,民進黨籍的前雲林縣長、立委蘇治芬涉案,民進黨立委號召包圍地檢署,帶頭的還是柯建銘;2008年,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聲稱,不辦中國海協會長陳雲林就包圍地檢署,但他們有被偵辦嗎?從客觀歷史回顧,都沒有法辦;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曾踹破法務部長辦公室大門,結果時任法務部長撤告。
最後,黃國昌再指,鍾佳濱拿出油壓剪毀損公物,「檢警辦了嗎?怎麼碰到現行犯就軟趴趴?」此外,柯建銘甚至為自己的案子關說司法,為什麼沒有辦?黃國昌認為,法務部長應有基本擔當,不要教人失望。
對此,法務部長鄭銘謙回應,集會遊行若有妨害公務、秩序或言語、暴力攻擊執法人員,可能觸犯《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罪、第136條聚眾妨害公務罪、第149條聚眾不解散罪、第150條聚眾施強暴脅迫罪、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法抗命罪,以及《集會遊行法》第29條不遵從解散及制止命令之罪、《刑法》第305條恐嚇罪和第309條公然侮辱罪,但號召民眾上街對抗斯審判者,還是要看具體個案,視號召的內容是否涉及恐嚇等犯罪要件,再看相關行為是否構成《刑事訴訟法》第88條第2項、第3項所定的現行犯或準現行犯判斷。
司法院則說明,若只是對「號召民眾上街對抗司法審判」,未進而對特定司法人員等具體對象為犯罪或關說等行為,看起來與各草案所定各罪的構成要件不合,不過若有具體個案,仍尊重法院於個案中的認定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