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外觀。吳馥馨攝
2024年稅收執行良好,實徵淨額超出預算數,攸關地方財源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也優於預算目標,因而各縣市政府將獲配第13次統籌分配稅款(俗稱超徵紅包),總金額約465.7億元,為歷年第3高;為方便年關前財源調度,已在今日撥付入帳。
近10年加發「紅包」金額最高在2022年729億元,第2高為2023年的564億元。
財政部說明,普通統籌分配稅款依每年通知分配金額,按月平均撥給各地方政府,若當年度稅收執行良好,實徵數超出預算數,財政部會在隔年1月撥付第13次,俗稱「超徵紅包」。為方便年關前地方資金調度,撥付時間通常會在農曆春節前,並呼籲地方政府應優先償還債務,若非用於償債,也應審慎規劃妥善運用。
依據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來源,包括所得稅及貨物稅各10%、營業稅總收入減除依法提撥的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後40%及在縣(市)徵起之土地增值稅20%。
依規定,包括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等國稅,地方政府可取得其中94%,即「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剩餘6%則保留為「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做為地方政府緊急或其他重大事項所需,經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另行撥付。土增稅則屬地方稅,直接納入「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