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糾正北市府慢半拍,錯失找出寶林茶室中毒案病菌來源黃金期。資料照片
台北市信義區寶林茶室去年發生嚴重食品中毒事件,導致6人死亡、24人受傷,事件經歷10個月調查,台北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和《刑法》過失致死等罪,起訴餐廳負責人黎仿軒、店長王順德,以及廚師周日豪、胡清富和阮姓實習生。監察院今(1/22)指北市府辦案專業警覺性不足,錯失採樣黃金期,導致本案至今仍未查獲病原菌來源,通過糾正北市府。
去(2024)年3月22日,呂姓男子於寶林茶室A13分店用餐,食用「馳名炒粿條」後出現腹痛、腹瀉等症狀,送醫不治;同一時間,北部多家診所陸續通報類似病例,懷疑為集體食物中毒事件。衛生局於24日派員到現場稽查,取樣環境檢體,但未對食材和餐點進行下架或封存,導致當天仍有民眾用餐,中毒情況繼續擴大。
檢方調查發現,中毒事件與餐廳內檢出的劇毒物質「邦克列酸」有關,受害者多在3月19日至24日間於寶林茶室用餐,且以食用炒粿條和滑蛋河粉為主,最終確認共有33人檢出邦克列酸陽性,6人因此喪命。
檢方調查認為,寶林茶室負責人黎仿軒只顧著拓店的同時拼命省錢省成本,輕忽食品安全,導致餐廳存在食材保存不當、交叉污染防範不足,以及員工缺乏相關培訓等多項問題,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求刑4年以上徒刑;代班廚師胡清富則因未遵循「先進先出」等基本衛生操作原則及冷藏保存規範,被具體求刑4年2月;正班廚師周日豪、店長王順德及實習生阮氏明英,因未確實落實食材管理制度,亦被檢方提起公訴。
監察院今指出,北市府於113年3月24日中午接獲新北市政府通報2件疑似食品中毒個案,且其中1名個案已休克住院,下午稽查人員才到餐廳現場檢測,但僅針對廚師手部及菜刀、砧板等環境採樣,未能即時封存或採檢疑似問題食材與餐點,導致錯失採樣並查明病原菌來源的黃金期,未能及時阻斷問題食品供應,危及民眾健康權益,核有疏失。
監察委員王幼玲、張菊芳、田秋堇強調,食品中毒案件成因分析,與食品中毒案件之檢討防治密切相關;餐飲業從業人員製備食品之衛生素養及知能,亦攸關我國食品安全衛生之落實。食藥署允建立食品中毒案件監測及預警機制,強化餐飲業者自主管理,並研議加強受害者救濟保護相關可行性措施,以降低食品安全事件之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