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吳春城。陳品佑攝
民眾黨立委吳春城積極推動《壯世代促進法》三讀,但近期卻被爆料他不僅身兼壯世代教科文協會理事長,還申請嘉義市府標案,甚至註冊壯世代相關商標,被懷疑違反利益迴避原則。對此,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今(1/23)呼籲立院「在監督行政部門之前,就應該先刮乾淨自己的鬍子」,應在下個會期儘速三讀通過《立法委員行為法》、《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立委專職化的修法,才能杜絕長久以來的陋習。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今發聲明指出,民眾黨立委吳春城去年上任至今,積極凝聚跨黨共識,並完成《壯世代促進法》三讀,但近期卻被爆料,到去年底之前,都身兼壯世代教科文協會理事長,且該協會在近兩年都曾申請嘉義市政府的標案,並註冊壯世代相關商標,除此之外,在預算審議過程,吳春城委員更因為故宮、國發會未使用「壯世代」一詞,在立法院提案凍結多項預算,遭質疑違反利益迴避原則。
公督盟指出,事實上,這已經不是第一次立法委員被質疑未落實利益迴避原則,在現行法律上,雖有規定立委不得兼任「公營」事業機構職務,但並沒有限制立委不能擔任「營利事業」和「非營利事業」職位。公督盟多次強調,立法委員一個月領超過20萬的公帑,卻連最基本的專職工作都無法做好,顯然並不合理;因此,公督盟認為此時此刻,朝野各黨應積極推動「立委專職化」修法,在相關修法完成之前,公督盟呼籲立法委員有責任自主向台灣民眾公開立委利益衝突資訊。
公督盟表示,立法委員敘薪比照部長每月享有212,640元的薪資,且立委對政府的影響力遠大於一般公務員,但立法院卻經常有立委被爆出在企業擔任門神,或試圖將手伸入主管機關或國營企業之情事,目前在《立法委員行為法》第十一條僅規定,立委不得兼任公營事業機構之職務,卻可以從事企業董事,或基金會理監事。
公督盟強調:「立委身為民意代表,不能愛權、愛錢,又愛名,在監督行政部門之前,就應該先刮乾淨自己的鬍子」,因此,公督盟呼籲立法院於下個會期應儘速三讀通過《立法委員行為法》、《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立委專職化的修法,一併解決國會長期積累下來的陋習!
公督盟指出,過去藉由立委評鑑,期待立法委員自律公開「(非)營利事業兼職狀況」、「公費出國考察費用」,以及「公費助理聘用資訊」⋯⋯等,期望在完成立委利益迴避的相關修法前,立法委員有責任,向選民自主公開「兼職相關資訊」,在十屆立法院,一度有超過八十位跨黨派的立委願意自主揭露,但在第十一屆立法院,國民黨、民眾黨卻選擇黑箱的回頭路,沒有任何一位立委願意自主公開利益衝突資訊,目前公督盟正在進行第十一屆第二會期立委評鑑,公督盟呼籲這些拒絕公開利益衝突資訊的立法委員,就算不向公督盟揭露,也應自律上網向選民公開,落實民主社會對新政治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