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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家俊專欄:黃子佼該永遠消失在公眾視野

    2025-03-12 13:36 / 作者 王家俊 / 主筆
    台北地院判決書說黃子佼出庭仍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改之意。資料照 廖瑞祥攝
    藝人黃子佼2023年捲入MeToo風波,爆持有2259件非法兒少影像,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一審遭判刑8個月。黃子佼日前被拍到一家三口出遊共享天倫。演藝圈大佬徐乃麟、曾國城逆風挺黃,感嘆「給人留一口飯吃」,引發黃子佼復出揣測。

    黃子佼持有未成年性影像的行徑,去年掀起藝人賈永婕、隋棠、小S等批評,連署要求立院修法,建立更安全的兒少保護網,亦引起社會憤怒,藍綠立委皆提案修法加重刑期。前立委陳文茜、藝人陶晶瑩、藍心湄、潘若迪、李李仁、林柏宏與黃嘉千等都連署響應,拒絕黃子佼「靈魂式謀殺」、造成兒少終身陰影。

    如果政治界、演藝圈與社會力曾發出了正義之聲。如今就不應該有支持黃子佼復出、縱容他重回公眾視野的聲音繼續下去。

    曾因隨機殺人事件承受喪女之痛的前立委王婉諭說得好,黃子佼在事件爆發後,第一件事不是道歉,而是發律師函控告媒體報導不實。黃持違法兒少性影像,非黃自己宣稱的7部或媒體報導的41部,而是2259部。受害兒少共35名,從國小到高中,全都是清楚可辨認臉部的性私密影像,且年紀最小的僅有10歲。黃出庭答辯不認犯行,毫無悔意。

    王婉諭認為,購買「高級會員」的黃子佼不是無辜消費者,而是「創意私房」這個巨大犯罪產業鍊的共犯。這個論壇違法偷拍、轉傳的性私密影像高達20萬份,受害者不計其數。過去30年來,台灣社會給黃子佼夠多名氣、財富、影響力,多到讓他可以毫無羞愧地去犯下這些惡行;我們真的沒有任何一點義務,要再繼續容忍這種人復出。

    根據台北地院判決書,黃子佼持有兒少性影像數量非微,迄未與告訴人、被害人等達成和解,被害人請法院從重量刑,黃於歷次準備程序、審理中仍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改之意,因此不予宣告緩刑。有律師研判,黃子佼若二審認罪且與被害人調解成立,可能獲減刑,或減輕刑期至「易科罰金」,最終可能不需要被關。

    媒體報導,黃子佼曾在7年內賺進新台幣3億元,一般人可畢生不愁吃穿。黃子佼哪裡缺「一口飯」吃?徐乃麟說:「人生幾十年誰沒有犯錯,只要犯錯的人都能衷心懺悔認錯」、「那為什麼叫更生人?很多人受到法律制裁,出了社會總還要活下去。」黃子佼豈有懺悔認錯?他陷入窘境是誰逼的?誰又給遭迫害、錄下私密影像的孩子活路?

    除了持有兒少私密影像,黃子佼也遭控強吻少女、誘拍裸照。檢方召開偵查庭後,諭令黃子佼新台幣35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並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禁止黃子佼接觸、騷擾被害人及家屬。嘗過權勢甜頭的案例,通常是大規模的,不會是偶發事件。部分受害者恐懼二次傷害,可能不敢發聲,甚至不去提告。

    檯面可見的受害者外,可能有更大的黑數。如果黃子佼案未獲判決前,演藝圈都可以樂見復出,主持大佬有心情與黃子佼在螢光幕前說說笑笑。試問,為數不少的受害者,看到加害者心情為何?黃子佼「好大的一口飯」置這些未成年兒少身心健康於何地?這又是什麼對等的權力關係?如果黃子佼沒有被發現犯了「小小過錯」還得了?

    黃子佼應該做的,是完全放下社會地位、演藝圈的權勢,赤裸誠懇地面對他的犯行。黃子佼背負一輩子原罪,是沒有任何藉口的。然而,黃子佼們卻選擇了另一條路。企圖不受到這個「小小過錯」的影響,遙想重回演藝圈「吃一口飯」。

    演藝圈不是幫派,黃子佼有沒有資格復出,不是幾個大佬說了算的。台灣絕對有比「黃子佼的一口飯」更重要的事情。台灣社會也不應該成為沒能接住這些未來主人翁的樣子。

    台灣人,應該對黃子佼們鳴鼓而攻之。鳴鼓攻之而後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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