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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兵「閃躲飄」造謠、酒駕均恐觸犯軍法 國防部:考慮新建軍事監獄

    2025-03-13 19:38 / 作者 郭宏章
    未來軍事審判「重開機」後,現役軍人如果「脱哨」、酒駕等,都可能觸犯軍法。非當事人。資料圖。陸軍金防部官兵於2024.7.23「漢光40號」演習實兵操演驗證「關鍵基礎設施防護」。陸軍司令部
    國防部今天(3/13)公布推動軍事審判「重開機」修法配套,包括修正《軍事審判法》、制定《軍事法院組織法》、《軍事檢察署組織法》與《軍法官人事條例》,並培育軍法官人才。而恢復軍審後,現役軍人若有脱哨、閃躲勤務等俗稱「閃躲飄」,甚至造謠、酒駕等行為,將可能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當中的法條,至於是否會新建軍事監獄與看守所,來收容未來新增的軍法犯罪嫌疑人,國防部法律司長沈世偉表示,這是選項之一。

    國防部今天下午舉行記者會,說明「恢復軍事審判」的相關修法與配套。從11年前停止軍事審判後,現役軍人犯罪常被詬病判刑過輕,無法產生嚇阻犯罪的效果,有記者問國防部,恢復軍法審判是否有助於管理官兵行為,法律司長沈世偉表示,他個人認為「會有幫助」,因為規劃審判案件範圍的《陸海空軍刑法》第2編,有提到抗命、暴行等部隊實務管理運作。沈世偉也表示,這些因為是軍事特性犯罪,將來會規劃希望納到軍事審判範圍,對於官兵教育和其他管理,都會同步配套做完整規劃。

    國防部法律司司長沈世偉中將進行國防部軍事審判制度規劃說明。廖瑞祥攝


    事實上,《陸海空軍刑法》第2編當中,包括不少常見的軍人違法行為,包括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違反職役職責罪、違反長官職責罪、違反部屬職責罪、其他軍事犯罪5大項。其中包括酒駕、吸毒、脫哨(不依照哨表安排時間接下站哨勤務)、公然侮辱長官、捏造軍事謠言、對長官脅迫恐嚇、裝病、賭博等都涵蓋在內,因此若恢復軍事審判,對於現役軍人的違法行為界定將會更具專業判斷。

    不過,由於軍法審判已經停止11年,沈世偉也坦言,這段期間軍法人才大幅流失。在2013年修法前,有軍法官資格人員約300人左右,目前僅剩約100人具備軍法官資格。

    至於現在軍法官需要需要人數,沈世偉表示,國防部雖然有腹案,但實際人數牽涉未來可能審理的案件數量規模,還需再進一步規劃。沈世偉透露,軍事審判法對於軍法官有明確定義為軍事法院院長、檢察長、軍事審判官和軍事檢察官等6類身分,2013年至2014年全部移交軍法案件時約有300位軍法官,經過多年來的離退目前尚有100多位具備資格,未來的培訓不能再採取過去「邊做邊學」的做法,而司法官的培訓制度相當成熟,可以借鑑。因國防部對於軍法官培訓,還需要其他機關協助培訓,確切的員額及培養管道等都還在規劃中。

    至於有記者問到,因為軍事審判停止後,軍事監獄也不存在,國防部是否考慮新建軍事監獄或軍事看守所。沈世偉表示,未來對於涉犯軍法的人員關押與留置的方式,正在內部研討,要跟外部機關協調可行性,至於是否新建軍事監獄,也是考量的選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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