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主持行政院院會。行政院提供
為配合推動我國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重要政策,擴大我國保險業國際市場之經營,提升國際保險業務銷售保險商品之競爭力,行政院於今(3/20)日院會中通過《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22條之16修正草案,將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經營國際保險業務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及免予扣繳所得稅之實施期間,延長至2035年12月31日止。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在院會後記者會中說,卓揆裁示,為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有必要延長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經營國際保險業務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及免予扣繳所得稅之相關優惠,以提升我國保險業國際市場競爭力。
卓揆指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金管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儘速完成修法程序。
金管會表示,本次修正將可提供保險業者持續進行商品研發誘因,以利OIU保險商品之多元化,以利提高保戶購買商品意願,並透過OIU協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與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OSU)業務之推動,共同擴大我國資產管理業務發展,加深我國金融市場國際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