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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院提5大項反駁白營質疑:勿藉機奚落業務費遭刪窘境

    2025-03-21 18:14 / 作者 林佳鋒
    針對外界指控監察院裁罰柯文哲的時間點等爭議,監院今天逐一反駁。資料照,周永受攝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去年陷政治獻金報假帳疑雲,其中,含木可公關、時樂尼奧、KP演唱會等多筆帳目爭議。監察院日前查核完畢,總計逾2萬筆收支,涉違反11大項《政治獻金法》,柯文哲裁罰鍰374萬元、沒入5579萬3888元。民眾黨質疑查核是為北檢添柴火,強調販售的競選小物所得非政治獻金,並要求清查總統賴清德「賴桑小舖」等,監察院今(3/21)逐項澄清,希望外界別再以訛傳訛。

    針對民眾黨質疑,監察院選在柯文哲首次開庭前一晚公布訊息,是在為北檢添加柴火,配合司法進度進行政治追殺,監察院回應,監察院廉政委員會固定於每月第三週的星期三上午召開會議。有關「113年總統、副總統選舉擬參選人柯文哲、吳欣盈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收支情形」查核案之調查報告,於114年2月間完成。

    監察院提到,原已依程序提列於廉政委員會114年2月19日例會討論,惟逢被查核人柯文哲尊翁於同年月17日仙逝,基於人道之考量,延至114年3月19日例會列案。外界揣測係為柯文哲首次刑事開庭助攻檢察官之說,並非事實。

    對於被批評只查柯文哲,不敢查賴清德,監察院回應,監察院對每屆總統及立委擬參選人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之查核,常態以選舉結束次年辦理,有關總統、副總統選舉、立法委員選舉申報之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收支查核,例來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均於選舉結束後次年辦理。

    監察院提到,惟「113年總統、副總統選舉擬參選人柯文哲、吳欣盈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於113年7月間經公開於監察院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臺後,其申報內容引起關注,監察院接續收到多件檢舉,復有台灣民眾黨於113年8月10日發布新聞稿具體承認所申報之政治獻金支出逾新臺幣9百萬元確如尼奧公司及時樂公司指控不存在之事實,因而該會計報告書提前於113年8月12日派員查核,並依法裁處。至於113年其他各組總統副總統、113年立法委員選舉擬參選人申報之會計報告書,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均將循例於114年4月提出查核計畫,並於廉政委員會審議後派案查核,併予敘明。

    至於民眾黨不滿監察院不讓更改、補正,監院指出,會計報告書一啟動查核程序,即無申請更正之餘地。政治獻金查核準則第5條第1項明定,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收支情形,係以「查核程序開始時之資料」為準,此規定係為避免申報人於申報後不斷更正會計報告書,致生查核標的無法確定之爭議。柯文哲案自113年8月12日派查後,即不容申報人於查核程序開始後再以誤繕、誤植、漏列、錯登、疏誤、重複列報為由,申請更正。

    監察院表示,有關柯文哲代理人所稱漏報、短報請求更正以增列支出乙節,自難同意。況以113年總統立委選舉的會計報告書之申報於113年4月15日截止,總統擬參選人柯文哲之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於同年4月8日經監察院退回後,遲至同年7月3日始完成更正申報,監察院已給予寬限近3個月的充裕時間足以發現錯誤,實無迨至引發大眾質疑假帳之爭議後,始稱發現短報、漏報並要求更正之理。

    至於民眾黨提到競選小物是商業行為,非政治獻金,監察院則認為,柯文哲在107年參選臺北市市長時就曾以販售小物募集選舉經費,根據風傳媒107年8月18日報導「學姊也來了!柯文哲半天募資4000萬 募款小物面交卻一度等嘸人」,內文提及,「學姊黃瀞瑩也花了1000元參與募資,在下午2點多到場領取小物」,如查詢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臺,尚能看到柯文哲誠實申報黃瀞瑩捐贈政治獻金1000元之個人捐贈收入。何以到了113年參選總統,同為販售競選小物,就變成木可公司之商業收入而非政治獻金。其間差別在於是否願意遵法奉行。

    對於外界指控裁罰柯文哲是為拯救監察院預算,監察院反駁,裁處之罰鍰及沒入,都是「歲入」,監察院依法悉數繳交國庫,請勿混淆並藉機以監察院業務費遭受違憲刪除之窘境而嘲諷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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