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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最新畫面曝光!小微今現身報到 移民署專勤隊押車送往機場

    2025-04-01 12:00 / 作者 李佳穎
    中配網紅「小微」趙嬋被移民署強制遣返。台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提供
    陸配網紅「小微」及「恩綺」因在台灣發表武統言論,遭內政部移民署廢止居留許可,最晚必須於昨(3/31)日離開台灣。不過「小微」並未依時間離台,今(4/1)日自行前往內政部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報到,移民署今日召開審查會,決議將其強制出境,並安排下午班機從桃園國際機場執行遣送。

    由於「小微」昨日未離境,今日已經成為逾期居留人口,網傳「小微」遭專勤大隊帶走,但事實上是「小微」自行從林口到中和的專勤大隊報告,並於早上9時30分召開審查會,移民署決議將其強制出境,並安排下午班機從桃園國際機場執行遣送。

    移民署表示,陸配「小微」多次於抖音平台鼓吹「武統」侵略臺灣,已依法廢止其在臺居留許可,另考量其在臺育有未成年子女,移民署原給予10天自行出境的機會,但仍執意不離境,因此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8條規定,於強制出境前召開審查會,經與會專家學者討論後,決議將其強制出境。小微在相關人員陪同下,上午11點30分上車,預計將直接前往桃園機場。

    依照桃機航班資訊,下午2點10分有華航CI-521與南方航空CZ7971共掛班號的班機飛往廣州,預料小微將搭乘此班機返回中國。

    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入台陸籍人民有事實足認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者,得逕行強制出境,或限令其於10日內出境,逾限令出境其限仍未出境者,移民署得強制出境,但應召開審查會,給予陳述意見;若當事人以書面聲明放棄陳述意見或自願出境,才可不召開。

    移民署昨(3/31)日強調,公權力不容挑戰,若「小微」未依限出境,將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8條規定,依法執行強制出境作業。移民署並重申,針對任何違反我國法律規定之行為,一定會依法究辦,絕不寬貸,以維護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

    移民署日前即已回應,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9條與〈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強制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執行強制出境所需支出費用,應由其自行繳納或在臺保證人負擔,屆期不繳納,得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閩南狼、八炯到新北市專勤隊「歡送」小微。廖瑞祥攝



    出版時間:11:10
    更新時間:12:00(更新小微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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