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前議員史雪燕。翻攝自臉書
南投縣前議員史雪燕遭內政部以違反《國籍法》解除議員公職,她提起訴願遭駁回。史雪燕今天(4/4)表示,確定會提行政訴訟。
國民黨籍史雪燕2021年透過遞補成為南投縣首名新住民縣議員,2022年競選連任落敗,任期至2022年12月24日結束,任職1年4個月。內政部去(2024)年12月以史雪燕未依《國籍法》規定,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國籍,並於就職日1年內完成放棄,並提佐證資料,而解除其議員公職。對此,史雪燕提起訴願遭駁回。
根據《中央社》報導,史雪燕今天受訪回應,已收到行政院訴願決定書,被駁回在意料中,與律師討論後,確定會提起行政訴訟。
史雪燕強調,政府處分違法、違憲,就算提訴願、行政訴訟是「政府球員兼裁判」,但她仍要繼續表達立場,不是為自己,是為證明陸配在台灣參政權合法、合規。她重申,為全體陸配參政權,法律要給合理說法,不能因政府一黨獨大就違法、違憲。
依據行政院訴願決定書,原中國大陸籍人士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後,登記參選公職,當選後就(到)職前與一般國民相同,須符合國籍法禁止雙重國籍者擔任中華民國公職的消極資格規定,而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既無規範,自應適用《國籍法》規定。
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也說明,若原陸籍人士取得我國國民身分後擔任公職且未放棄中共國籍,將同時負有向我國及中共效忠的義務,導致忠誠義務衝突。
至於南投縣議會是否追討史雪燕擔任議員期間支領的薪資等費用,議會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史雪燕訴願駁回公文,前立委、北市議員李慶安也有雙重國籍前例,北市議會提行政訴訟追討薪資,判決李有實際執行職務,不用返還,史雪燕任職期間也有實質執行業務,議會傾向不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