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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罷瑤領銜人退出 賴苡任揭延續或重啟罷免案艱困點

    2025-05-02 14:20 / 作者 林佳鋒
    「地動刪瑤」召集人賴苡任今在臉書說明重啟或延續罷免案的困境。資料照,翻攝賴苡任臉書
    罷免綠委吳思瑤領銜人張克晉日前發出聲明辭去領銜人身分,讓罷瑤案存續出現危機。「地動刪瑤」召集人賴苡任今(5/2)在臉書提到當前的挑戰,若要延續罷免案,必須獲得第一階段2054名提議人的同意書,且因當時沒留下電話,只能根據地址寄出同意書並逐一回收;若是重新連署,則會碰到另外2大困境。

    針對張克晉辭去領銜人,賴苡任提到,一是法律上沒有領銜人「退出」這個條文,張克晉所謂的「退出」,意思是不再行使領銜人的法定權利。換言之就是第二階段連署期限一到,即便二階段連署書達到法定送件門檻,但領銜人自己不去送件,或是不授權給任何人送件,自然二階段就結束,罷免案終止。

    賴苡任說,二是經向中選會詢問,罷免案進行中無法「更換」領銜人,只能由備補領銜人「替補」。更換是指找一個不是本案「領銜人」或「備補領銜人」的第三人,由他更換掉當前的領銜人,這個方法不存在,因此行不通。

    至於是否可由備補領銜人替補?賴苡任解釋,必須滿足兩個條件其中一個才行,包括領銜人死亡,或第一階段提議人的50%提出書面申請,同意由備補領銜人擔任領銜人,原領銜人喪失資格。

    賴苡任指出,如果要罷免案繼續,會碰到2個困境。一是先取得「備補領銜人」的同意,願意有勇氣擔任領銜人,再從第一階段的提議人中,找到一半的人簽書面同意書。第一階段有4108位提議人,因此要找到這些人並有2054位簽書面同意書。

    賴苡任說,第二個困境是,根據中選會的規定,第一階段送件時,罷團必須自己留一份提議人名冊的影本,而這些影本確實都在他手上,但當初連署時沒有請提議人留下電話,因此如果要找到這些人,唯一的方式就是根據地址寄出同意書,並且逐一回收達到2054份。

    賴苡任提到,如果要放棄本次罷免案,另起爐灶、重新連署、重頭來過,也會碰到兩個困境。第一,新修的選罷法要求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都要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意思是新的罷免案幾乎不太可能街頭連署,只能選擇在總部室內連署,因為都要影印機。除了連署難度增加以外,總部的租約已經快到期了,無法長期使用。

    第二,根據向中選會詢問後得到的答覆是,本次罷免案的第一階段提議人一年內不得再擔任新罷免案的第一階段提議人。講白話文就是,「哪怕我們重新啟動一個新罷免案,由我本人擔任領銜人,但這個新罷免案的提議人不可以是這次罷免案的那4108人,必須排除掉。」

    賴苡任強調,他說明的目的是讓支持者及關心罷免吳思瑤進度的人能夠了解,取得正確的資訊,不是給青鳥或是側翼再拿來斷章取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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