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取自網路
經濟部長郭智輝在立法院經委會答詢時表示,每座核電廠使用的鈾燃料皆不同,核三燃料棒5月底用罄,核三若通過審查可以重啟,訂制燃料棒時間約需16至18個月,再搭配專家同步實質審查,雙軌併進下最快16至18個月可以重啟。
至於行政單位定調,核電重啟,除了《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完成修法之外;也要遵守核電三原則,也就是核能安全、核廢可處理,以及全民有共識。
民眾黨日前提出重啟核三公投並逕付二讀,郭智輝則在廣播專訪及在立院經委會答詢都表示,核三重啟靠公投來取得所謂的「全民有共識」是多此一舉、也沒有意義,更是假命題,公投通過也不能代表核電安全沒問題,而核電安全要靠專家判斷。
何謂「專家判斷」?
事實上,台灣已有核電延役實質審查經驗;核一曾經依法在運轉執照到期前,於2009年向原能會(核安會)申請延役。核二、核三則因非核家園政策,在運轉執照屆期前,皆未送出延役申請。核一也因政策改變,雖歷經長達7年審查,仍在原能會即將提出審查結論報告的前一刻,台電公司已於2016年7月7日主動撤件。
不過,參酌核安會揭露的核一延役審查重要記事得知,
核電廠想延役,必須經過管制機關、核安會的現場實質審查,尤其是要美國專家顧問協助審查。核一延役審查記要。太報製表
延役審查四部曲 實質審查最關鍵第一,台電公司要主動送交延役申請書、財務保證、老化技術評估文件;核安會要審查文件是否齊備。
第二,核安會還要進行文件審查與現場查證,審查內容包括整體老化評估、時限老化分析、終期安全分析報告、輻射審查,以及美國專家顧問協助審查。過去這段實質審查的期間花了近7年,中間因進行中幅度功率提升計劃,加上發生福島核災事件,須先完成相關改善,還暫停審查3年8個月。
實質審查結束後,核安會才會提出審查結論報告,最後才決定是否換發運轉執照。而當年核一廠也是在最後提結論報告階段時,於2016年7月7日撤案,最終未完成延役申請。
因此,核電廠若要延役,絕非只通過《核管法》修法、解除法令限制那麼簡單,也不是花時間訂製的燃料棒送達就可發電;
實質審查過程中的老化程度、設備更新是否順利,以及台電資料回覆品質,才是取決實質審查須費時多久的關鍵。實質審查要多久?一切難說郭智輝說,過去核電延役審查只要1年多,與核燃料棒訂製可以雙軌同步;但根據核安會網站所述,為有充裕審查時間,首次實質審查時程預定為2年,併計程序審查及資料補充則全程預估為26個月。
但有核電延役審查實際經驗者直言,實際審查時間不論是估1年多、2年多,這都只是「估計」;關鍵還是實質審查時,設備老化程度,以及是否要更替設備,若要更替設備,美國原廠要費時多久才可以生產出替換設備或零件?
寄望重啟核電降電價?一切難料此外,根據台電揭露,過去10年,核電發電成本每度只約1元多,即便是2020年為了反映物價及核廢處理成本,經濟部核定後端費用要在當年補列241億元,雖讓當年核電單位成本攀高,每度成本也沒超過2元。
但台電發言人蔡志孟提醒大家一個關鍵:
核電的單位成本之所以便宜,那是因為發電機組的成本皆已攤提完畢,才會顯得相較便宜。未來無論是引進先進的小型核電站(SMR)或是舊機組延役,恐怕還需加入更多必要成本,最終核電成本的高低,仍要經過最後評估才知道。
據了解,台電對核電設備攤提為15年,也就是核電廠最終營運的25年,已不計設備成本,燃料及運維成本占8成;另,核電機組大修當年,因停機加上大修更換燃料及設備成本增加,當年度的單位成本多隨之上升。
近年發電成本比較。太報製表
近年核電廠發電量。太報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