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不甩非核家園!藍白聯手再通過「核三場繼續運轉」公投案 8/23投票

    2025-05-20 17:44 / 作者 政治中心
    立法院表決通過「核三廠繼續運轉」公投案。楊亞璇攝
    核三廠17日正式除役,台灣正式邁入非核家園,不過,19日卻接連在台東、高雄發生停電,引發外界質疑備轉容量是否足夠支應台灣發電量。立法院今(5/20)在藍白聯手下,強勢表決通過「核三廠繼續運轉」公投案,依《公民投票法》規定,將於今年8月23日投票。

    核三廠二號機於17日下午1時開始降載,並在晚上10時完成發電機解聯;18日午夜12時正式停機,台灣邁入「非核家園」的新時代。不過,立法院上周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案,將機組運轉期限再延長20年,為重啟核電廠,開啟一道門。

    民眾黨團在表決前一刻,提出修正動議,將原提案主文「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通過整體安全評估後,恢復繼續運轉?」改為「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在藍白強勢表決下,通過公投案。

    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受訪指出,依照《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案內容,核安會須制定子法、完備程序,才能討論是否重啟、如何重啟,何時進入安全檢查程序。卓坦言,時間難以估計,因牽涉是否有足夠設備、能力更新,「都在未定之中」。

    依照《公投法》規定,立法院可根據「立法原則之創制」、「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提出公投案。立法院提出的公投案,通過後10日內,交由主管機關辦理公民投票。投票日定於8月第四個星期六,自中華民國2021年起,每二年舉行一次。今年(2025年)8月23日為投票日。

    中選會日前面對詢問時表示,過去辦理全國性公投案經費,預估至少約9.2億元,每增加一案約增加1.5億元。

    對於外界質疑兩公投案不符法律規定,中選會強調,立法院依《公投法》第15條、第2條等規定就「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決議所交付的公投案,應符合該法所定要件,選務機關也依法處理。中選會若收到立院決議交付之公投案,會依相關規定做適法處理。
    政治中心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