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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小狼師藉口「健康教育」涉猥褻女童 婦援會籲教師應受專業訓練

    2025-06-06 17:37 / 作者 陳怡穎
    國小狼師涉性騷女童。示意圖。取自Pexels
    彰化某國小一名男導師,2023年以「健康教育」為由,將2名女學生帶到廁所觸摸胸部,還在另一位女童胸口貼OK繃,遭家長憤而提告,法院判其犯下對未滿14歲女子為猥褻行為罪,處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元。對此,婦團今發布聲明,呼籲任何教授健康教育、性別教育的教師,都應該接受訓練,具備有性別、權控敏感度等。

    判決書指出,該名狼師在彰化縣某國小任教,2023年曾在教室內藉口用「教導胸部健康知識」碰觸2名女童胸部,還用「減輕衣物摩擦胸口不適」為由,把OK繃貼在女童的乳頭上。審理過程中,狼師辯稱自己有問過女童意願,法官考量其無前科、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等狀況,依對未滿14歲女子為猥褻行為罪,判處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元。

    婦女救援基金會今(6/6)發出聲明指出,在師生關係中,成人握有明顯權威,學生對其有高度依附與信任。即便行為前詢問意願,也不能視為已取得適當授權,尤其是涉及身體私密部位,更不能以任何非必要理由碰觸兒少;而教育的目的,在於傳遞知識、建立尊重,而非進行身體檢視,且有多元教學可使用,例如模型或人形圖畫,孩子的身體不應被視為教學工具,教育不能凌駕於孩子的感受與安全之上。

    婦援會指出,此案凸顯教育工作者在執行相關課程時缺乏專業訓練與身體界線、身體隱私權意識,因此向教育主管機關呼籲,任何教授健康教育、性或性別教育老師都應接受訓練,應具備有性別、權控敏感度及身體隱私權(含數位身體隱私權)等專業知識及多元教材使用的指引,並禁止教師瑜私下以任何形式接觸學生身體隱私,如學生身體不適應至保健室或是其他保護方式協助。

    婦援會強調,該老師犯罪行為應列為不適任教師,教育單位應落實教師法規定處理,學校應強化監督機制,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並對於受害學生和家長應給於完整諮商輔導,以降低受創影響;同時對所有的學生進行反霸凌、反歧視預防教育,以避免該事件輿論對學生造成二度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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