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長盧秀燕受訪。市府提供
針對2019年台中市環保局對台電公司中火廠以超量燃煤為由開出的3張罰單、總計1800萬元,最初遭環境部撤銷處分,市府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昨(6/19)日宣判,台中市環保局勝訴,環境部敗訴,全案仍可上訴。針對環境部仍要提上訴部分,台中市長盧秀燕建議「有錯認錯就好,他們已經輸了」。
盧秀燕今(6/20)日於旱溪水環境改善整體計畫啟用典禮受訪時表示,她很謝謝行政法院的一審判決,強調市府開罰1800萬是基於守護市民健康責任,中火燃煤量明顯超標,台中市民長期飽受空污之苦,中央卻選擇撤銷罰單,這根本是違法的,呼籲台電趕快把1800萬罰金繳一繳,以後不要再讓中火超量燃煤了。
盧秀燕批評環境部傳出仍打算再上訴一事,「這樣沒什麼道理」,市府支持當的發電,但還是要遵守中央與地方的法律規範,不要超量燃煤、影響健康,希望中央能尊重地方執法,站在守護人民健康的立場上,支持市府決定。「更何況法院已經判下來,他們就已經輸了,謝謝」。
台電則低調表示,此案法院判決理由是環境部在撤銷罰單的程序上有瑕疵,認為應由行政院依《地方制度法》統一處理。至於是否提出上訴,台電將在收到判決書後進行研議。
判決指出,台中市環保局於2019年以中火燃煤量超過核定使用量為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連續開出3張罰單,金額分別為300萬、600萬與900萬,並廢止中火2、3號機組的操作許可。然而,環境部認定市府處分違法,將3張罰單全數撤銷,台中市環保局提訴願未果後轉向提起行政訴訟,一審判決環境部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