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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稱15萬連署不合格要求告發 中選會解釋:「重複連署」依法剔除

    2025-06-21 15:45 / 作者 林佳鋒
    中選會表示,「重複連署」是依法剔除,與偽造情事無涉,不在職務告發之列。資料照,李政龍攝
    中選會昨宣告24名國民黨立委及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成案,藍委今(6/21)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指控,31案連署書中,高達15萬份連署不符合規定,質疑重複連署狀況是否為罷團自行抄寫?若中選會不告發,將告發中選會瀆職;中選會回應,「重複連署」是依法剔除而為法律所定,與偽造情事無涉,不在職務告發之列。

    中選會宣布罷免24名藍委成案後,也公布連署人名冊查對結果統計,其中,被提出連署案的樣態包括年齡不符、居住期間、具原住民身分、重複連署、連署前死亡、連署人為提議人、戶籍地址錯誤或不明、姓名錯誤或不明、未填具身分證統一編號或有錯誤、不明未簽名或蓋章,以及有偽造情事等。

    藍委洪孟楷昨晚首先發難,指控31案罷免藍委案,共送出113萬7286份第二階段連署書總份數,其中共15萬7026份為無效連署,平均連署書不合格率達13.81%,「這不是『大罷免、大成功』,而是『大罷免、大造假』」,呼籲檢調即刻以統一標準啟動調查;藍委羅智強上午也說,這樣的狀況絕非巧合,「所謂『大罷免大成功』,根本就是『大罷免大無效』!」

    中選會表示,無論是公投或罷免案的提議或連署,只要有連署前死亡或偽造情事,均會依法循例予以職務告發,此為《刑事訴訟法》的法定義務,均無差別待遇,不會有例外。

    中選會說,「重複連署」是依法剔除而為法律所定,與偽造情事無涉,依法循例皆是如此,自不在職務告發之列,以前是如此,現在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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