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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缺席1946年制憲大會?賴清德團結第3講挨轟 府急發聲明:代表非台灣人普選

    2025-06-29 20:49 / 作者 曹岡陽
    總統賴清德出席「『團結國家十講』第三講-國際獅子會300B6區年度感恩餐會」。總統府提供
    總統賴清德今天(6/29)發表「團結國家十講」第3講主題「憲政體制」,其中提及,「五五憲草或1946年所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台灣是沒有派員參加,一直到前後七次修憲,台灣人民才是修憲的主體。」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痛批,賴總統連台灣人曾參與中華民國「五五憲草」都搞錯,其他的論述更是到處充滿雙標、自我矛盾。對此,總統府也火速發聲明澄清,表示賴總統原意是指當年的制憲代表並非經過台灣人民普選產生。

    賴清德展開「團結國家十講」系列宣講,今天前往新竹市出席「國際獅子會300B6區年度感恩餐會」活動,並以「憲政體制」為主題發表第3講,講話中強調台灣社會歷經7次修憲,民主紛爭要用更大的民主來解決,並表示台灣在每個關鍵時刻都有公民力量挺身而出守護國家。

    然而,國民黨前發言人林家興,引用國史館文件駁斥賴清德說法,林家興說,1946年舉行的制憲國民黨大會,台灣一共派出18位代表到南京與會,包含前副總統連戰之父連震東;國民黨也怒轟,賴總統連google的能力都沒有嗎?還是要故意說謊,只為假造中華民國在1949年前未實質統治台灣。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賴總統原意是指「當年制憲代表並未經過台灣人民普選產生」;整體來講,歷經由台澎金馬人民選舉產生的國民大會代表,完成的七次修憲,建構起以台灣為主體的民主共同意識,民主就是人民作主的共同意識。

    郭雅慧指出,談到五五憲草或1946年所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當時的制憲代表僅由省參議會選任,並非由台灣人民普選產生;賴總統說,一直到前後7次修憲,台灣人民才成為修憲的主體,所以賴總統說,建構以台灣為主體的共同意識。

    另外,郭雅慧表示,以歷史角度而言,1946年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多數是透過政黨分配及協調產生,而台灣雖有間接選舉產生的制憲國民大會代表,但對於憲法內容的決定並無實質參與;直到終止動員戡亂,廢除臨時條款之後,7次修憲的代表才是由台澎金馬全體公民直選產生,意即1991年底第二屆國代開始,才真正是台灣人民普選產生的代表;因此就正當性而言,賴總統說7次修憲後,台灣人民才成為修憲的主體,建構以台灣為主體的共同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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