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啟昱近日因在看守所「無法自行排尿」戒護就醫。本報資料照
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涉光電弊案遭檢方起訴,目前案件審理中。陳啟昱先前曾一度落跑遭通緝,去年11月到案隨即被羈押禁見,日前又被裁定延押2個月,抗告也遭駁回。陳啟昱近日因在看守所「無法自行排尿」要求就醫,法院裁准施用手銬、腳鐐等戒具到台南市立醫院急診就醫。
陳啟昱等人遭檢方查出,為投資光電而成立台鹽綠能公司(台綠),卻勾結鴻暉國際、晁暘開發公司業者,以土地開發名義削走台綠8億元利益,還和外包商簽下不平等合約,再以違約為藉口,導致台綠陸續賠廠商3億元,涉嫌掏空11億元。
據了解,陳啟昱在羈押期間某天下午3時50分許,於禁見舍房內「無法自行排尿」要求就醫;看守所施用戒具手銬1付、腳鐐1付,戒送緊急外醫到台南市立醫院急診看診,並於當晚10時50分終止手銬、腳鐐束縛,陳報法院核准。
法院審酌,陳啟昱突發疾病需護送至醫療機構醫治,外醫期間恐有脫逃之虞,施用戒具以利戒護,於當晚解除,施用時間不長,且確保羈押目的達成,且未踰必要程度,與比例原則無違,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