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士科16、17、18區。資料照,廖瑞祥攝
輝達海外總部擬設在北士科,卻因地上權卡關,內政部昨解釋規定,指出北市府可自訂規定辦理。對此,北市府今(7/15)表示,辦法修改預計2個月內完成,不過擁有地上權的新光人壽仍未同意「合意解約」,將持續協商。
輝達海外總部預定土地為北士科T17、18基地,目前是新壽取得地上權,依契約規定,新壽無法直接移轉地上權給輝達,否則恐有圖利之嫌。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因此提議,新壽與市府合意解約,市府再採專案方式將地上權設定給輝達,但需經內政部同意。
內政部昨回應,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1項第5款及第6項規定,於「台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訂定相關規定後辦理。
李四川今召開記者會表示,內政部函文後,北市府就有法源依據,副秘書長俞振華也說,這等同是解決北市府要將這一塊地轉移給輝達很重要的一塊拼圖。
李四川說明,修法方面要經市政府會議通過、議會備查,大概需要1到2月時間。
至於與新壽洽談合意解約部分,李四川表示,新壽「從頭到尾都不同意」,還要進一步協商。合意解約不會有違約金,猜測新壽考量的是,若直接轉移地上權給輝達,「中間可能有必要的利潤在裡面」。據他了解,輝達與新壽有簽訂MOU或計畫書,約定9月底前完成使用權移轉。
市地政局長王瑞雲則說,上週四收到新壽函文後當天回文,目前未收到回文,對方表示要請示高層。新壽目前繳交權利金加上地租約32.7億元,未來是否退、退多少,都待新壽提案再精算。
李四川表示,輝達不願意買地,是否擔心租了50年後退租?他說,如果輝達花了200、300億蓋總部,退租後建物就給北市府,「我們也沒虧,大概不可能啦!」
另外,T17、18基地的中間隔有道路,若輝達想要合併,李四川指出,輝達可以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來合併,或是市府在轉移前先合併再給輝達,兩種方式都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