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提醒,726投票當天凌晨起不能在臉書等社群宣傳罷免,一般民眾違反最高可開罰100萬。圖為先前演練情形。資料照,李政龍攝
週六將舉行罷免投票,中選會今(7/24)提醒,當天5大禁制事項,包括凌晨起不能在LINE、臉書等,從事罷免活動,一般民眾違反最高可罰100萬元,若是候選人等最高可罰200萬。
中選會今開記者會表示,第11屆立法委員及新竹市第11屆市長罷免案定於114年7月26日舉行投票,投票時間從上午8點起至下午4點止,提醒民眾投票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的投票所投票,投票時並應遵守相關法律規定。
中選會特別舉出當天5大禁制事項,呼籲民眾注意,避免受罰,各項內容為:
第一,7月26日投票日凌晨起不能在通訊軟體LINE、臉書等社群媒體,或其他媒體從事罷免活動,違反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加重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第二,請不要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第三,請勿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違者,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第四,不可以撕毀罷免票,違者,處以新臺幣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第五,請勿攜出罷免票,違者,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