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吳思瑤質疑民眾黨推動修《刑訴法》根本是想為柯文哲解套。資料照,廖瑞祥攝
民眾黨立院黨團推動修正《刑事訴訟法》,必須在「無其他替代手段」並有「具體事實」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檢方才能聲押,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這不是為了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而是避免踐踏人權、押人取供;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8/21)痛批,此舉將為虐童、幫派、販毒和性侵犯解套。
民眾黨立院黨團日前指出,提出修法是為了可能會碰到相同狀況的人民,是為了讓台灣的司法維持應有的程序正義,保障基本人權。而且總統賴清德、副總統蕭美琴等人,過去擔任立委時也有提出修法。
吳思瑤上午表示,《刑訴法》修正案排入院會後引發法界撻伐,黃國昌不敢為自己的條文辯護,還使出「推給賴清德、推給民進黨」的招數;她質疑,若黃國昌說不是為了柯文哲修法,難道是要為詐騙集團、販毒、幫派、虐嬰、性侵或共諜的罪犯脫罪?希望黃國昌「不要再說謊了」。
吳思瑤指出,民進黨在2008、2012年的修法共有25個條文,是一整套制度,黃國昌只拿其中一條還抄錯。當時的時空背景與現今不同,社會需求也不同,何況民進黨的修正內容和黃國昌不完全一致,呼籲黃不要自己出包惹禍,還不敢辯護,就把民進黨多年前類似但大不相同的說法拿來脫身。